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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問之民進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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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首投族的各位伙伴們,你們好:


     很高興再次看到大家的來函,並且提出對高等教育更深入的問題,這非常重要而且深具意義,因為當更多的年輕人可以跟各位一樣關心公共事務,一起參與討論與行動,才能讓台灣社會不斷推昇、不斷進步,尤其這些事務正攸關我們自己的未來。

     誠如各位觀察的,我們也認為在當前這個全球化世界裡,人才培養、知識的創新與研發是決定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因素,這也是為什麼無論美國、歐盟都正在尋求排除包 括財政在內的所有困難,務求在最短期間內提升他們受高等教育的人數,以及投入更多資源來提升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力。為了要提升台灣在全球體系的競爭優勢, 我們認為必須要透過知識產業的創新研發、管理效能、人才培育、關鍵性技術的保護,打造有自主能力、不受他國品牌控制、也不易被學習取代的產業,才能創造台 灣產業差異化的競爭優勢。這其中不管是人才培育或創新與研發,很大程度上與高等教育的發展與品質息息相關。因此為了深植台灣未來的競爭優勢、培養一流人 才,我可以先跟各位保證,未來我們對教育的投資絕不會減少,因為教育就是對未來最好的投資。

     就高等教育來說,在經歷前一階段高等教育的擴充後,我們認為現階段入學機會已不是大問題,許多人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了。然而在大幅擴張的同時,國家對 高等教育資源的投入卻未隨學生人數與校數增加而增加,資源不足,除了影響教育品質外,也導致大學無法提升研究水準、建立特色。此外,雖然中低所得家庭子女 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已大幅增加,但因資源配置不當,造成弱勢者子弟負擔高額學費,經濟優勢者卻得以享受國家優質教育資源的不公平現象。關於如何協助經濟弱 勢學生舒緩就學壓力等問題,已在上次討論中說明我們的想法,故在此不再贅述。
對 於高等教育品質的問題,我們認為關鍵問題之一是有過多的大學院校數,競爭逐漸減少的學生數。無論公、私立大學院校都在高等教育市場化的趨勢下,盲目競爭, 廣設熱門科系與研究所,或以更名吸引學生,不但學生學習品質未見提升,也扭曲一般大學與科技大學的分野,更使基礎理論或特殊冷門學術研究領域萎縮。再加上 部分高等教育評鑑指標的誤導,為求通過評鑑任意裁併系所,導致教師與學生均無所適從。
 
     在大學校數快速擴張,經費卻未有相對應的增加下,再加上齊頭式的資源分配方式,不僅讓資源分配過度分散,整體運作經費不足,也因缺乏競爭與衡量通通有獎的補 助模式,讓資源使用缺乏效率。為了避免影響國家競爭力,我們在上一次執政時我們便已認知到必須用資源挹注的方式協助大學提升研究能力與品質,因此在 2004年提出「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透過競爭性的計畫經費補助,提升大學基礎設施及教學研究水準。這項從2006年開始的5年500 億計畫,雖然仍有批評的聲浪,但實施以來,不管在研究論文數量成長、延攬國際人才、產學合作、國際學術交流、整體世界排名提升上仍取得相當的成果,也因此 馬政府在這樣的基礎上今年繼續推出第二期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但我們也認知到教育資源有限,在國家財政困難下,不可能有資源無限制的挹注高等教育。為了讓教育資源分配更有效率與合理化,我們在十年政綱教育篇中特別指出 要將高等教育『明確區分研究型、教學型及技職校院。研究型大學兼具教學與研究,發展博碩士班;教學型大學以教學為主,技職校院以技能教學為主,不以碩博士 班為目標,以免備多力分。』換句話說,不應該每一所大學都是研究型大學。
 
    非研究型之一般大學應以教學為主,發展培育在地人力需求為目標,不宜開設博士班研究所,以免備多力分,資源浪費。一般大學發展成在地型大學,以申請入學、獎 學金、學費減免等制度,優先招收在地高中職畢業生,發展與在地人文、產業結合的地方特色大學,並成為終生學習的場所。科技大學則是以培育高階技術人才為 主,與高職教育分工並銜接,並因應產業需求,不以廣設研究所為進階目標,避免模糊技職訓練與研究,並成為回流教育的場所。
 
    對於研究型大學,正如各位伙伴們所指出的,這些年來各先進國家莫不提供專款協助重點大學發展,我們認為即使目前的方案不盡完美,但不應因噎廢食,終止提升對 大學研發創新之協助。我們認為必須在兼顧國家發展需要與教育資源效率應用下,政府必須發展適量的研究型大學,以進階研究為主,廣設碩、博士班,招收具研究 潛力與興趣的大學畢業生。這樣的研究型大學必須要能與全球大學競爭。因此我們仍將藉競爭性經費補助的方式,協助這些研究型學校強化研究能量。但這些研究型 大學不能永久仰賴國家的資源,必須同時提升學校運作的效能,培養自立的能力。此外,為了增進學校的競爭力,避免資源壟斷,也不能將經費集中在部分學校,而 是要同時扶植多個研究中心,促進彼此良性競爭,以利整體社會競爭力的提升。
 
    至於大家所關心的教育經費,首先為了確保十二年國教經費無虞,我們支持每年教育經費下限由前三年稅收平均值的二一.五%提高到二二.五%,這樣每年約可增加 兩百多億元,讓十二年國教不致排擠其他教育經費支出。在高等教育部分,我們將推動大學分流,透過高教評鑑制度,依大學性質分別認可,再依評鑑結果給予補 助,或引導退場,引領三類不同大學分別發展其合適的教育目標與內容。特別是因少子女化所帶來生源減少問題,在未來幾年將嚴重衝擊大專校院。未來我們將在確 保學生與教職員權益下,持續推動高等教育校院轉型、整併與退場,讓教育資源得以更集中,發揮最大效益,並讓過剩的學校資源有更好的運用。簡單的說,我們將 修改教育經費編列及管理辦法,保障十二年國教的經費無虞,在高等教育部分,則重新檢討目前無差別、一視同仁的經費分配方式,而是視大學性質予以補助,讓教 育經費的使用更有效率。
 
    我們認為未來十年台灣必須推動更前瞻、全面的教育改革,不能再把教育當成社會人才的篩選機制,而是要提升教育的國際競爭力。為了推動改革,我們歡迎與各界就各項教育措施進行討論,希望各位不吝繼續提供意見,一起為教育改革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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